看起來奇怪萬分的標題,卻是我們三年四班課堂的風景

 

開學到現在小孩們習慣在遇到誤會或是衝突時立刻去找老師幫忙

 

當然,這沒有什麼不對

從小我們都教導孩子要找大人幫忙

但是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要老師幫忙解決

就算老師有百個分身也處理不完啊!

但如果我跟他們說:「不關你的事情不要管」

到了高年級就會變得很冷漠

班上團體約束的效果會降低

有些孩子會選擇不把難處跟老師說

因為獨善其身,因為不關我的事

這樣的事我並不樂見

於是我就想,已經三年級了能不能教他們怎麼正確的解決衝突或是表達情緒?

先讓他們聽了一本《不要告狀,除非是大事》的有聲書

書裡面的主角--麥太太也是一位老師

他的班上有19位愛告狀的小傢伙

麥太太訂了一個新規矩「不要告狀,除非大事」

告訴小傢伙們,除非有人受傷、非常緊急或是自己沒辦法解決的大事,不然不要告狀

要試著和你產生衝突的孩子說清楚

書裡面很有趣,說的也很清楚

我也和孩子說了一樣的話,但我補充說明也舉了許多的例子

第一,說的人要先冷靜,用和緩而且清楚的方式表達自己的「情緒」

因為說「你弄到我了,讓我覺得難過」比起「ㄟ!你弄到我了!很痛ㄟ!」讓人更能接受

其實這就是諮商理論中的「I-MESSAGE」

在溝通時不要一開始指責別人,而是先用中性的語言表達自己的情緒和說出對方的行為

我在和孩子的溝通也很常使用這種方式

再配合三明治的說法(說好的-說壞的-再說好的)

例如:很高興今天你和我玩,但你不小心弄到我了!讓我很痛,希望你下次注意,我們才能更快樂的玩。

我還讓孩子以「筆被別人未經過你同意而拿走」的情況

練習該怎麼表達對對方的不滿。

孩子們說,你沒經過我同意拿了我的筆,我不舒服了!請你跟我道歉。

有孩子說,你沒問我拿了我的筆,我希望你可以問我。

更有孩子說,你沒問過我就拿了我的筆,我希望你下次要用的時候要先問我。

說法一層比一層高明

第二,如果有一天你被別人這樣說了!

要先想想是不是有這個事實,就算不是故意的,也不可以理直氣壯的說「我哪有!」

語氣高昂、態度激烈只會讓事情惡化,衝突永遠不能解決

再來,如果無法解決,還是要請老師幫忙

因為老師是公正的第三人能夠比較客觀的處理

但孩子們來告狀的時候,往往橫眉豎目、滿臉委屈,

配合跺腳、揮手等等大量的肢體語言

因為很生氣所以到底發生什麼事情都說不清楚

每次都要老師花費不少時間才能夠理解。

我示範他們來告狀的樣子

雖然誇張但是學得活靈活現,惹得孩子們哈哈大笑。

所以我告訴他們,老師不是讓你們不開心的人,

你們卻很生氣地對老師說話,讓老師覺得不被尊重

所以,第三,要和老師告狀的時候,

要先冷靜要先冷靜要先冷靜(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三次)

和緩而且清楚的表達「事情」

總結一下,剛剛和小孩們說的內容

面對衝突時

1.先冷靜,和緩和清楚的表達情緒

2.被人指出自己的錯誤時,不要立刻大聲的否認說:「我沒有!」

3.如果要向老師報告時,要先冷靜,和緩且清楚的表達事情。

希望就此可以讓他們更能站在對方的角度看事情,

他們解決衝突的能力也能進步,

但上天總喜歡給我搞個小惡作劇或是來個小考驗

講完的下一節課馬上吵架啦......

但也藉著這次的衝突

讓我再多補充了 一些剛剛沒能講到的事情

下一篇再說說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吧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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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鈺惠Ja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